军事医学标准
内容
出于多种原因,军方不允许具有某些医疗条件的人加入军衔,但这主要是出于对所有服役人员安全的关注。有特殊需要的人通常在部队服役,无法在野外获得所需的护理或治疗,这不仅对生病的军人而且对整个部队都是危险的。
许多部署都无法使用医疗设施,尤其是在海军内部,在陆军,海军陆战队和空军的某些基地也是如此。如果没有适当的治疗方法,则患有智力或身体残疾的人可能会在部署时无法胜任工作,这使他们几乎成了武装部队的负担。
哪里可以找到取消资格的条件
本文中的信息来自美国陆军法规DOD 6130.03,DODD6130.3和DODI6130.4,它们提供了有关美国武装部队的入职,征募,任命,保留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的所有医疗适应性标准的完整信息。
所有不合格的医学问题均由军事入口处理站(MEPS)决定,该站点指导使用第40-501号陆军法规第2章为武装部队所有部门(包括海岸警卫队)提供医学资格。
医疗标准的原因
国防部医疗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在入伍前和入伍期间对接受美国武装部队医务资格的人员进行适当评估,以确保个人和其他部队人员的安全。
这些规则概述了军事人员必须没有可能危害他人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可能需要过多时间离开现役进行治疗或住院的医疗状况或身体缺陷,或因医疗不佳而与武装部队隔离;具有令人满意地完成培训的医学能力;在医学上适应不同的环境而无需地理限制;并且具有履行职责的医疗能力,而不会对现有的缺陷或医疗状况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不满足这些要求中的任何一项的新兵都将被视为医学上不适合在美国武装部队中服役,尽管有关服役人员的心理或身体残疾程度以及仍应征入伍的具体规定正在不断发展。
取消医疗条件
由于什么医疗条件使服役人员失去应征资格的协议不断变化,因此重要的是要及时了解有关服务标准的军事政策。
可能使新兵或军人失去资格的主要医学或身体缺陷如下。如果您具有以下任何状况或缺陷,请在征募前检查对医疗标准的特定要求。
- 腹部器官和胃肠系统
- 血液和造血组织疾病
- 健美不足
- 晚期牙科疾病
- 耳朵和听力损失
- 内分泌和代谢紊乱
- 上肢功能丧失
- 下肢功能丧失
- 肢体的其他情况
- 精神健康问题
- 眼睛和视力丧失
- 一般和其他情况与缺陷
- 生殖器和生殖器官疾病和缺陷
- 头部外伤或缺陷
- 心脏和血管系统缺陷
- 身高和体重不足
- 肺,胸壁,胸膜和纵隔缺损
- 口腔疾病
- 慢性颈痛或不动
- 神经系统疾病
- 鼻子,鼻窦和喉部缺陷
- 皮肤和细胞组织缺陷
- 脊柱和Sa关节缺损
- 系统性疾病
- 肿瘤和恶性疾病
- 泌尿系统疾病